2024.12.07 真正實行法律的人

2024.12.07  真正實行法律的人    Biung Tin 鄭長老

  今天新眼光讀經引用《 羅馬書21216節》2:13節中提到因為上帝宣判為無罪的,不是單聽法律的人,而是實行法律的人。」﹐其中的「法律」(律法)與社會生活中的法律有相似之處,但本質上有所不同。

  保羅所說的律法」﹐是指舊約摩西律法,包括道德、禮儀和民事律,其目的是使人認識罪,並幫助人回歸與神的正確關係。

社會法律則旨在維持公共秩序,保障個人權利與促進社會福祉,更注重外在行為的合規性。

保羅強調,僅僅聽律法或了解律法並不能使人稱義,唯有那些從內心改變並實行律法的人,才能被神稱為無罪。

律法的本質是屬靈的,揭示了神的公義和對人內心的要求;而社會法律則由人制定,隨時代與文化而改變。

律法與社會法律的相似點都在於要求行為實踐,重視正義與良善;不同點在於律法關乎靈魂的救恩,由神來審判,目標是人與神的和好,而社會法律則專注於人與人之間的關係,影響人的社會生活。保羅提醒我們,律法的核心在於內心與行為的合一,而非僅僅外表的遵守。

  基督徒應將內在的信仰與外在的行為結合,以基督的價值觀和愛心來活出見證。基督徒應遵守社會法律,展現對公共秩序的尊重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,基督徒應以誠實、公正與愛心為原則,體現聖經的道德標準,並避免為追求利益而妥協屬靈價值。

面對社會不公時,基督徒應以智慧和勇氣參與改革,秉持神的公義來影響社會。此外,基督徒應以實際行動展現對鄰舍的愛,例如:關懷他人的需要,化解衝突,並以和平與尊重的態度與人相處,讓神的愛在生活中流露。

  基督徒不僅僅追求外在行為的合規,更應注重對神的敬畏與對人的愛。這樣的生活方式使基督徒在世上成為光和鹽,透過行為見證福音的力量,影響社會,並帶來永恆的價值。

詩歌分享:更新我心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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